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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 星期一

扩充医疗资源 增加医疗供给

  政策调整之后,如何有效地防止医疗资源挤兑?如何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邀请有关专家——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进行了解读。

  问:“乙类乙管”后,如何有效地防止医疗资源挤兑?如何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

  焦雅辉:近一段时间,发热门诊的诊疗需求增加比较快,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满足患者诊疗需求。总的来看,普通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需求增速比较平稳,整个医疗资源使用率在安全可控的区间。

  首先,进一步扩充医疗资源、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我们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开设发热门诊或者发热诊室,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截至12月15日,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发热门诊超过了1.5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发热门诊或者发热诊室超过3.5万个。发热门诊就诊流程进一步简化,为患者开具药品提供方便,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北京、上海、安徽、江苏、山东等地利用方舱医院、体育馆等设施,开放临时发热门诊,极大地缓解了发热患者就诊问题。各地正在按要求升级改造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扩容改造二级以上医院重症资源,做好三级医院重症床位和可转换ICU的准备、设备配备、医务人员培训等。我们已经建立日调度制度,每天对全国医疗资源准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统筹调度。

  二是推动分级诊疗。在城市以医联体为载体,在农村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推动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以及其他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工作。充分发挥城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作用,医疗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基层医疗机构主要实施居民健康监测,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二级医院为基层提供技术、人力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满足一般诊疗的需求;三级医院重点满足急危重症患者的诊疗需求。

  三是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通过互联网医疗,根据诊疗方案以及居家治疗指南,为出现新冠症状的患者开具相应处方,通过线下第三方配送提供相应的药品。我们要求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线上咨询、用药指导,以及分时段预约诊疗的服务。通过这样的方式,削减医疗机构瞬时就诊高峰,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线下就诊交叉感染风险。

  四是多渠道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相关部门正在加强新冠相关治疗药物的生产、配送、供应,让更多的患者可以通过零售药店、互联网购药等方式多渠道获得药品,减轻医疗机构诊疗压力。

  五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根据不同健康状况进行分级管理,一旦发现健康状况变化,及时转诊至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最大限度防止重症发生。

  六是强化疫苗接种,尤其是老年人疫苗接种,降低老年人感染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问:政策调整后,医疗机构将承担哪些职责?

  焦雅辉:“乙类乙管”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收治核酸阳性患者,按照患者诊疗需求采取分级分类收治。医疗机构不再以患者核酸阴性或者阳性进行分诊,而是根据患者诊疗需求就医。我们更加强调城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作用,要求医疗机构落实自身功能定位。单纯的新冠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等病情稳定的感染者,转诊至亚定点医院治疗。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治疗。以其他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其他需要到医院就诊的患者,无论核酸是否阳性,均可以到相应的综合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就诊。

  我们已经部署医疗机构进一步调整并优化服务流程。在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要求急诊区域划分出正常诊疗区和缓冲区。在住院部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

  我们要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问:我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重症救治设备的准备情况如何?

  焦雅辉:在床位资源方面,我国二级以上医院总床位数561.6万张,近期床位使用率在60%上下浮动。全国重症医学(含综合ICU、各专科ICU)床位总数已达15万张,约10.6张/10万人,其中三级医疗机构重症医学床位11.2万张。从使用情况看,近期重症床位整体使用率在55%至60%之间波动。此外,全国储备“可转换ICU”床位7万张。

  在救治设备方面,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有血液透析单元15.11万个,床旁血滤机(CRRT)1.97万台,体外膜肺氧合仪(ECMO)2300余台,有创呼吸机11.60万台,无创呼吸机7.66万台,监护仪97.12万台,高流量吸氧仪3.82万台。

  我们将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继续加强监测,因地制宜改造和扩充相应资源,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要。

  问:“乙类乙管”后,对核酸检测将会作出什么样的调整?什么情况下有必要做核酸检测?

  焦雅辉:“乙类乙管”后,不再进行区域核酸检测。首先,核酸检测是医疗机构用于诊断的一个手段,需要对患者进行明确诊断时可以采用核酸检测。其次,对于养老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聚集的场所,核酸检测是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健康监测的手段。三是对于大型企业等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可以作为一种监测手段。其他人员完全采取愿检尽检的方式,可以选择核酸检测,也可以自行进行抗原检测。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也多次强调,各地要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核酸采样点数量及规模不变,满足愿检尽检和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等核酸检测需求。同时,在核酸检测过程中,要逐步减少混采混检,多采用单采单检的方式,确保及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问:如何做到分级分类收治患者?什么样的患者要去什么样的医院?

  焦雅辉:我们依托网格化布局的医联体,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构建分级管理、分类收治的新冠病毒感染分级诊疗服务网络,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系统连续的分级诊疗服务。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有各自的功能定位,以满足患者就医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做好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特别对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要实施分级健康管理;医联体内二级医院主要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同时做好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医联体内牵头三级医院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并为基层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在病情变化需要就诊时提供绿色通道。

  对于新冠病毒感染者,如果是单纯新冠感染、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感染者,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总的来说,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特点上看,绝大多数新冠病毒感染者不需要去医院就诊,可以通过互联网医疗、零售药店或者网上药店购药等方式,按照居家隔离治疗指南,做好居家治疗。有需要的可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指导。

  对于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可以到亚定点医院;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有其他疾病就诊需要的患者,即使核酸或者抗原阳性,也可以按照相应的诊疗需求到相应的综合医院或者专科医院正常就诊。

  问:“乙类乙管”后,城乡三级救治网络如何发挥作用?

  焦雅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先后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指导地方以医联体为载体,构建系统连续、分级管理、分类收治的新冠病毒感染分级诊疗服务网络,全力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救治,最大可能降低重症率、病亡率,在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确保正常医疗服务开展,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要。

  一是以地级市、县为单位横向规划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组建1个医联体,将所有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纳入服务范围。建立医联体与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以及三级医院之间的转诊机制,实现发热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

  二是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的作用,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同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的重症救治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作用,对辖区内,特别是农村地区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特殊人员加强健康监测,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健康管理。要发挥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的支撑作用,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

  四是明确分级诊疗流程,加强分级分类收治。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到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若患者不具备转诊条件的,由对口帮扶医院通过远程或者派出专家组指导救治。

  问:医疗机构相关药物的储备和供应是否充足?能否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郭燕红:新冠病毒感染者无论是居家治疗还是住院治疗,药物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药品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一方面要保障药品供应充足,另一方面要保障公平可及,让群众及时便捷地获得药品。

  为了保证医疗机构用药,我们对医疗机构药品准备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3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至20%动态准备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

  随着近期患者人数增加,用药需求激增,部分地方、部分品种出现了紧缺。相关部门在千方百计推动企业迅速扩能扩产,加大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等重点药物市场供给,并优先保障医疗机构需求,尽快缓解部分地区医疗机构药品紧张问题。

  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也非常重要。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大力加强用药知识的科普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群众用药加强指导,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 人民日报 》( 2022年12月27日 02 版)

source http://health.people.com.cn/n1/2022/1227/c14739-32594096.html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解读问答

  一、《总体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全面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经受住了全球疫情的多轮冲击,成功避免了致病力相对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等在我国的广泛流行,极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也为疫苗、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我国疫情流行和病亡数保持在全球最低水平,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世界上最好的成果。

  当前,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新冠病毒变异大方向是更低致病性、更趋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潜伏期。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全球流行优势毒株,虽然感染人数多,但致病力较早期明显下降,所致疾病将逐步演化为一种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综合考虑病毒特点、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医疗资源准备和防控经验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

  二、《总体方案》中为何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出于哪些考虑?

  2020年1月20日,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当时命名为“新冠肺炎”,主要考虑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现。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以后,致病力减弱,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考虑到肺炎仅反映了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

  三、《总体方案》对“乙类乙管”实施的时间进度安排是什么?如何平稳有序过渡?实施“乙类乙管”后的工作目标将做怎样的调整?

  《总体方案》明确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完善应对准备,调整防控措施,统一规则、分类指导、防范风险,确保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实施“乙类乙管”后,防控工作目标要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主要有哪些应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在重症高风险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二是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满足患者用药和检测需求。三是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四是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五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分级分类救治患者。六是做好社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级服务,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相关基础疾病和疫苗接种情况,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七是强化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防控,严防场所内聚集性疫情风险。八是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为农村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九是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研判疫情发展态势,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十是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十一是做好信息公布和宣传教育,全面客观宣传解读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目的和科学依据。十二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

  五、《总体方案》对进一步推动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如何安排的?

  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之一,是预防重症、减少死亡的有效手段。从个体上看,可以有效保障老年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全社会看,可有效减少发生医疗卫生资源挤兑的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后,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持续面临被感染的风险,《总体方案》对接种工作再次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动员力度,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覆盖率。

  六、在加强免疫接种时,对疫苗选择和时间间隔有什么要求?

  目前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的或紧急使用的13种疫苗都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包括新增紧急使用的4种疫苗,优先推荐序贯加强免疫,或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各地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周密组织实施,优化服务形式,继续做好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和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工作?如何提高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的可及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药品在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是医疗救治的重要保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品和检测试剂的准备,满足群众使用需求,《总体方案》明确要求,一方面,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按照分级分类诊疗要求,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居家自我照护,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售机构等也要做相应的准备以保证药品的可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各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担负起药品试剂准备的领导责任,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另一方面,各省份要基于人口基数、疫情发展形势、各型病例比例等因素,提前测算药品的需求量,并将测算结果提供相关部门来指导企业积极做好药品保供相关工作,引导合理有序精准投放,有效缓解患者买药难、用药难等问题,平稳度过疫情高峰期。

  八、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需要作哪些医疗资源准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如何做好医疗服务?

  我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做好医疗救治资源准备是“先手棋”、“关键棋”。《总体方案》要求各地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尽快完成医疗资源准备任务,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一是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设置,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开设发热诊室(门诊),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满足患者就医需要。二是要以地级市为单位,根据人口规模,迅速将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并保障医疗力量充足。三是定点医院加强重症床位设置。省会城市、发挥区域医疗中心作用的中心城市,其定点医院还要设置独立的血液透析中心、分娩室、儿科病房,满足特殊患者救治需求。同时,要组建多学科医疗团队,建立上级医院对口指导关系,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四是要求二级医院按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作为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五是要求三级医院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合理配备重症医护力量,确保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通过建设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确保24小时内重症监护资源增加一倍。提前组织医护人员开展重症医学专业培训,迅速扩充重症医学队伍力量。建立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经培训医护人员混合编组工作模式,确保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

  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哪些人群需要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总体方案》规定,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为保证居民检测需求,要求社区保留一定数量的便民核酸检测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要充足供应抗原检测试剂。

  同时,考虑到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有关脆弱人群发生重症风险较高,一旦传染源引入,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因此提出对以下几类人群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一是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二是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三是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四是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十、如何实施分级分类诊疗?如何使重症高风险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总体方案》要求依托医联体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有各自的功能定位,以满足患者就医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做好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特别对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要实施分级健康服务;医联体内二级医院主要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同时做好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医联体内牵头三级医院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并为基层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在病情变化需要就诊时提供绿色通道。

  在提升基层重症救治能力的同时,还要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加强分级分类收治工作,指导地方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要求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三级综合医院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为每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划定责任范围,对口收治划定区域内高龄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重型、危重型患者,实现老年重症患者包干管理“全覆盖”。需要指出的是,分区包片划定的是责任范围,并不意味着只负责划定区域内患者的收治,任何医院不得以划定区域为理由推诿、拒收其他区域转来的重症患者。对三级医院来说,划定责任区域是相对的,落实首诊负责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是绝对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将完善三级医院收治老年重症患者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三级医院收治老年重症患者和阳性患者“日报告”制度,并将收治情况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十一、《总体方案》明确对哪些人群开展健康调查?如何推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主要是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分类综合考虑了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和感染后风险程度等,是由专家进行综合研判制订的标准。一级服务主要是对一般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引导未接种加强免疫疫苗的老年人,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尽快接种疫苗。二级服务是在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对于次重点人群,对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如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小于93%等情况应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进行随访,至居家治疗观察结束。社区(村)协助落实对居家治疗感染者的管理,对有定期就医需求的指导协助就医,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三级服务主要是对重点人群,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对于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专家团队或上级医院评估后决定收治方式。对重点人群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

  十二、《总体方案》对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做了哪些规定?

  《总体方案》要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控制场所内聚集性疫情。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十三、《总体方案》对农村地区做好疫情应对准备提出哪些要求?出于哪些考虑?

  考虑到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基础相对薄弱、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等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流行高峰对农村地区的影响,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总体方案》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细化实化各项疫情应对准备工作。做好农村居民宣教引导,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有关治疗药物和设备。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保障能力,建立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统筹城乡医疗资源,建立健全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十四、《总体方案》对疫情监测提出了哪些要求?在疫情应对过程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要继续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同时要监测社区人群感染水平,监控重点机构暴发疫情情况,动态掌握疫情规模、范围、强度和病毒变异情况,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此外,继续依托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对法定传染病病例个案信息实时、在线监测。在疫情应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实时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十五、《总体方案》对如何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有哪些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倡导个人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按照要求分级分类就诊。《总体方案》指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大家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十六、《总体方案》对中外人员往来管理做了哪些优化?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一是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二是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三是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四是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五是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商务、留学、探亲、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华安排,提供相应签证便利。逐步恢复水路、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根据国际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source http://health.people.com.cn/n1/2022/1226/c14739-32594080.html

2022年12月25日 星期日

尚无新冠病毒通过输血途径传播的报道

随着感染新冠病毒的人数增多,“曾感染过新冠的献血者,所献的血液是否安全”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

对此,国家卫健委在健康中国公众号上刊文指出,新冠病毒是呼吸道病毒,不会经输血传播。到目前为止,全球尚没有新冠病毒通过输血途径传播的报道。血站会严格采供血管理,确保感染者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健康观察后再献血。因此,曾感染过新冠的献血者捐献的血液是安全的。

文章还对“未感染新冠的人群,献血是否会增加感染风险”的问题回应说,一个健康成年人献血不超过自身总血量的13%,对身体没有不良影响。一个健康成年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如果50公斤的人献血200或400毫升,即占自身总血量的5%或10%,体重重的人占比会更低。另外献血是采集人体的外周血,献血后肝、脾、肺等储血脏器中的血液会迅速补充至外周血中,恢复循环血容量。因此献血并不会影响健康,也不会增加感染风险。

那么,感染新冠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献血,对献血者健康是否有危害呢?对此,文章指出,对于曾感染新冠的无症状、轻型和普通型感染者,发烧、咳嗽、咽痛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完全消失后一周,且最后一次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7天后就可以献血了。如果是重型或危重型的感染者,则需要康复6个月后才能献血。这个标准与国际上有关新冠病毒感染后延迟献血的要求,以及现行的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者延迟献血的要求是一致的,不会对献血者健康造成危害。

据了解,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近期组织专家对2021年印发的《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以下简称“新版工作指引”),以更好地指导采供血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血站工作人员和献血者安全,实现血液安全供应。

新版工作指引从人员防护、工作场所清洁与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理、献血者选择与管理、采供血流程、实验室检测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涵盖血站无偿献血工作各环节。据悉,与2021年版本相比,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删除了关于密接者、次密接者以及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暂缓献血有关内容;提出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暂缓献血48小时;明确了感染新冠病毒可以献血的时间。此外,为最大限度保障血液安全,在血站普遍实行的献血者回告政策中继续保留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回告内容,将回告时间缩短为48小时。(记者 金振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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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算法非侵入性筛查试管婴儿胚胎

  科技日报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张梦然)据最新一期《柳叶刀·数字健康》发表的一项研究,美国康奈尔大学医学院研究人员新开发出一种人工智能(AI)算法,可避免活检的缺点,非侵入性地确定体外受精胚胎的染色体数量是否正常,准确率约为70%。

  染色体数量异常,称为非整倍体,是体外受精(IVF)胚胎无法植入或无法健康怀孕的主要原因。目前检测非整倍体的方法之一涉及对胚胎细胞进行类似活检的取样和基因检测,这种方法增加了IVF过程的成本,并且对胚胎具有侵入性。

  目前,医生主要使用显微镜来评估胚胎是否存在与生存能力差相关的显著异常。为了获得有关染色体的信息,医生还可使用一种称为植入前非整倍体基因检测(PGT-A)的活检方法。

  在新研究中,研究团队开发了STORK-A算法作为PGT-A的潜在替代方法,或作为一种更具选择性的方式来决定哪些胚胎应该进行PGT-A测试。

  新算法STORK-A使用受精后5天拍摄的胚胎显微镜图像、胚胎质量评分、母亲年龄等信息,会自动“学习”将数据的某些特征与非整倍体的可能性相关联。研究团队在10378个胚泡的数据集上训练了STORK-A,这些胚泡的倍性状态已知。他们在独立数据集上测试了该算法,发现了相当的准确性结果,证明了STORK-A的普遍性。

  据研究人员评估,该算法在预测非整倍体与正常染色体“整倍体”胚胎方面的准确性接近70%。在预测涉及多个染色体的非整倍体(复杂的非整倍体)与整倍体相比,STORK-A的准确率为77.6%。他们希望最终能够使用AI和计算机视觉技术以完全非侵入性的方式预测非整倍体。

  新算法代表了在降低IVF胚胎选择风险、减少主观性、降低成本和提高准确性方面取得的进展。研究人员称,这是AI潜在改变医学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总编辑圈点

  过去几年,人工智能在生命科学领域悄然掀起新的革命。知名度最高的应用之一是谷歌旗下公司开发的“阿尔法折叠”,它能够利用人工智能准确预测蛋白质的静态三维结构。前不久,中国科学家更进一步,开发出可以预测蛋白质动态结构的人工智能模型。上述研究则独辟蹊径,把人工智能应用于预测体外受精胚胎的染色体数量是否正常。无论在哪一种研究和应用中,人工智能都完美展示了其“过人之处”: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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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商圈带来消费新体验

  走进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商圈,“智慧”元素无处不在:“智慧停车”系统打造“通停通付”模式,使商圈内商场、楼宇、酒店等多主体间实现联动停车、优惠互认;商圈内设置了100多个5G基点,可满足千余柜台同步直播……这些智慧设施和智慧服务,让智慧商圈越来越真实可感。

  近日,商务部公布首批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全国示范智慧商店,确定北京市三里屯商圈、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商圈等12个全国示范智慧商圈以及北京三里屯太古里南区等16个全国示范智慧商店。

  

  科技赋能感受“聪明”服务

  近来,作为12个全国示范智慧商圈之一,江苏省南京市新街口商圈推动消费场景不断创新,给消费者带来众多耳目一新的体验:商场开展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化运营;购物中心尝试线上线下融合,拥抱电商模式;美术馆探索沉浸式场景,打造全新体验……

  其中,位于该商圈的苏宁易购新街口店入选了16个全国示范智慧商店。在这家智慧商店内,数字化系统与科技、时尚元素有机结合,从基础设施、销售模式、场景体验等多个方面对传统零售店进行升级。进店、逛店、离店的全流程场景化、数字化、智能化体验,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前来“尝新”。

  同为全国示范智慧商圈的重庆市解放碑—朝天门商圈,也随处可见“智慧”元素。站在解放碑十字金街,手机VR实景导航能以第一视角帮助购物达人、外地游客在错综复杂的交通环境中精准找到想逛的店铺。据悉,这是依托“数字孪生”技术打造的虚拟商圈,消费者穿梭于虚实之间,可享受各项智慧服务。

  同时,智慧化建设也为商圈精细管理提供助力。例如,解放碑周边的核心商圈被“电子围栏”划分为多个网格,每个网格的人流量被实时监控,密度超过一定警戒值,系统便会自动触发不同层级的安保。

  利好政策提升消费体验

  智慧商圈是城市商业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流通创新、培育新兴消费的载体。中国人民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王鹏介绍,智慧商圈是一套通过高科技手段提升市民服务体验、提升传统商业、刺激商圈经济的服务体系。智慧商圈为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场景,运用虚拟现实技术能实现线下消费模式的升级。

  扫码支付停车费、网上排队候餐、机器人引导就餐……如今,在不少城市的重点商圈,智慧商店也日益普及。近年来,广大零售企业在智慧商店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不少成果。在这背后,离不开国家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与推动。

  今年7月,工信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联合发布《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鼓励企业加快推进智慧商店建设,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

  专家分析认为,当下,随着商业地产的转型、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云计算的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入,智慧商城建设的时机已经成熟。在传统商城基础上,智慧商店运用新兴技术或模式,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的嵌入和融合,由此带来的立体式交流将使人们的采购方式发生改变。

  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智慧商圈是顺势而为。近年来,人们的消费习惯有了变化,尤其是面对电商冲击,不少传统商圈竞争加剧。传统商圈逐渐意识到,不断自我更新,拥抱数字化,才能应对变幻的消费趋势和多元的消费需求。

  “智慧大脑”实时处理信息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智慧商店建设加快发展,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于线上线下一体化消费体验的需要,另一方面是零售业加快转型、创新发展的需要。根据对商务部重点联系的零售企业的调查,超过90%的企业认为有必要拓展线上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和线上线下融合已经成为行业共识。

  专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商业作为服务业中的一大支柱,也在进行着包括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化在内的整体运作模式的革新。智慧商店建设是革新的必由之路,从运营端看来,数字化运营是实现精细化管理、打造智慧商场的不二之选。数字化工具能够帮助运营商以及商户以更加集约的成本解决更多的问题。

  如果将智慧商圈比作人体,那么实时收集数据、处理信息并发布指令的“大脑”就是核心。如今,这样的“智脑”在智慧商圈中的应用越来越广。

  浙江省杭州市湖滨商圈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受疫情影响,外来游客减少,该商圈的消费颓势日益明显。后来,他们从“智脑”提供的数据发现,整个湖滨步行街消费人群中75%是年轻人。基于这一数据,该商圈对相关区域的业态进行大刀阔斧的翻新,曾经的黄金首饰、非遗产品被潮牌替代,品牌调整比例高达78%。调整之后,商圈营业额提升了近六成。

  中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冬伟指出,推动智慧商圈建设,意在促进消费新业态、新场景的普及应用。从长远看,这是打造强大内需的关键环节。接下来,智慧商圈建设也对数字产业提出新的技术落地要求,既要从硬件方面,借助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出包括数字化景观展示、沉浸式体验、智能支付和智能停车等环节在内的全套智慧消费生态体系,也要从软件方面,统筹协调好政府、运营商、内容及业务提供商、消费者等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和数据链打通,并做好数据与隐私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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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是一项社会责任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和推行食品节约、反对并惩戒食品浪费既是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应有之义,更是保障粮食供给端牢中国饭碗的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倡导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多次强调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餐饮浪费现象有所改观,全党全社会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正在形成。同时也要看到,一些人仍对反食品浪费认知度不足、认同度不高,一些地方餐饮浪费现象依旧存在,甚至触目惊心、令人痛心。反食品浪费是一项社会责任,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团体承担起来。

  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粮食从农田到餐桌,需要经过诸多环节,需要农民、购销人员、生产加工人员、食品烹饪人员等众多劳动者参与。可以说,人民群众本身就是粮食生产安全的主体力量。近年来,“光盘行动”“小份菜”“剩菜打包”等餐桌新风的兴起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反食品浪费应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

  推动形成食品浪费协同治理机制。合理有序的食品消费市场的形成和运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达目标。如今食品浪费治理实践中“漏斗型”的行政结构倚重于“上传下达”的内部传导方式,增大了部门权能自我强化的路径依赖风险,应有机整合政府、社会和市场不同主体的治理需求,推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公众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汇聚反食品浪费的强大合力。

  加快构建运行顺畅的法律机制。食品浪费具有非瞬时性、关联性和动态性的表征,需要依据浪费发生机理形成预防、监测、处置和反馈等不同阶段的监管机制。反食品浪费法施行一年多来,反食品浪费由道德约束上升至法律规范,公众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有了基本行为准则。要持续抓好法律落实,强化监管,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标准规范,为更好促进食品节约提供法治保障。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当前,尽管中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从中长期看,中国的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粮食浪费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绝不可小觑,“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永不过时。

  反食品浪费不是小事,应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深刻把握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增强反食品浪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这项社会责任,就一定能在制止“舌尖上的浪费”的基础上,端牢中国饭碗,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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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近统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发展方向。即日起,本版推出系列专家署名文章,与读者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编  者 

  

  最终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近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纲要》将扩大内需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充分展示出夯实国内基本盘、打造内需新动力的发展思路,为推动经济发展回到正常轨道、实现整体性好转提供了重要抓手。

  今年以来,在内外多重压力叠加冲击下,从宏观面上看,国内消费市场短期承压明显。但如果剖析宏观数据背后的结构,能够察觉到正在努力生长的消费韧性新势能。线上消费、部分升级类消费都出现了逆势上行,其中线上消费的需求释放作用明显。可以合理判断,随着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断落地,居民消费需求将稳步释放,中国国内消费市场的发展韧性将持续显现。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当前,集中火力激发消费这一内需动力,成为推动经济企稳回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对此,《纲要》将持续提升传统消费、积极发展服务消费置于“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这一部分的前两位,凸显出重新激发存量消费动力的重要作用。我们需要对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重点领域,尽快拿出一系列强力精准的落地政策,比如发放无差别现金消费券,以及进一步消除房地产、汽车等内需关键领域的不合理消费限制,鼓励、拉动传统消费和服务类消费。

  短期求治愈,长远谋转型。在解决消费“有没有”的同时,从长远看还需要向解决消费“好不好”转化。特别是当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依靠单纯生产要素的重复投入来推动经济发展显然已经乏力。而新型消费需求的出现,能够刺激潜在需求、拉动生产并带动整个经济链条回到良性发展轨道,也能以高水平需求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对此,《纲要》提供了前瞻性的方向指引,如针对新需求呈现出的新个性、新品质与新方式等特征,提出“更好满足中高端消费品消费需求”“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以及“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动力强劲的等号另一边,必定是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稳步增长与社会预期的相对稳定。因此,在落实好《纲要》对于拉动消费的一系列部署之外,还必须建立起一系列稳增长、稳预期的长期支撑政策和对应制度保障,如继续在中长期内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增加民生支持投入,进一步缓解居民教育、养老和医疗压力等。

  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明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只要我们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航向,以扩大内需为指引,定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中闯出一条安全、增长与发展长期均衡的成功之路。

  (作者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


  《 人民日报 》( 2022年12月26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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