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5日 星期五

近日報載社群媒體流傳本市文山區某幼兒園教保相關人員疑似違法對待幼兒案,本局已刻正辦理調查中,必當依程序從重從嚴辦理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蔡曉青科長    (02)2720-8889轉1417

                    施佳儀股長    (02)2720-8889轉1416

                                                                        張為珞股長    (02)2720-8889轉6382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余品瑩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4年8月16日】

【主題:近日報載社群媒體流傳本市文山區某幼兒園教保相關人員疑似違法對待幼兒案,本局已刻正辦理調查中,必當依程序從重從嚴辦理】

【臺北報導】有關報載文山區某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至為重視,本案係於114年5月接獲民眾陳情,隔日即至該園實地稽查及調閱工作紀錄器影像,並自5月至8月本局已依程序召開18次監視器調閱檢視會議、7次調查訪談會議,且本案主要行為人第一時間已離園靜候調查,亦不在其他教育現場任職。後續將於調查完成後,提送認定委員會審議,並依認定委員會審議結果對行為人及園所逕為裁處。


 本市發生此等違法對待幼兒案件,本局必當依法從重從嚴辦理,倘經調查小組查行為人確有違法情事,本局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提送本市認定委員會審議,依調查事證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終身或1至4年不得被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要件,並審其情節最重可罰至60萬元罰鍰,並對園所負責人從最重裁罰,必要時並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對園所從嚴處分。


 本局再次重申,本市堅守兒虐零容忍的態度,維護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是教育施政首要目標,任何形式的體罰或不當對待皆不可容忍。後續本局亦將持續關心幼兒身心狀況,協助提供所需的專業輔導資源與諮詢服務,致力建構本市安全安心的教育環境。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4DF42F3D75EF42D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